假冒注冊商標處罰(案例):停止侵權、消除商品、罰款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1-12 22:07:10
安順市某食品冷凍廠,與采購方簽訂凍牛肉定貨合同后,到某包裝廠印制了3500多個帶有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箱,并用該包裝箱包裝自己聯系生產的冷凍牛肉,供貨總計87.55噸,非法經營額805517.38元。
該行為被查處以后,處罰如下: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現存商品20.55噸(822件)上的侵權商標標識及包裝物。
2、處罰款18萬元。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二款。
觸犯的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一)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屬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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