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專利侵權當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fā)布時間:2020-11-05 14:52:12

新專利法將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jié)嚴重的,法院可以在按照權利人受到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或?qū)@S可使用費倍數(shù)計算的數(shù)額1~5倍確定賠償數(shù)額。
近年來,我國專利領域的惡意侵權呈多發(fā)態(tài)勢,新修訂的專利法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守住專利保護底線,大幅提高專利侵權成本,倒逼專利侵權違法行為無形可遁。
專利領域的侵權違法行為多發(fā),緣于侵權成本的低廉。此前沒有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專利侵權者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以對權利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限,在難以計算賠償數(shù)額的情況下,法院酌情確定的賠償上限為100萬元。與侵權者惡意侵權行為得逞后的巨額收益相比,九牛一毛,不能對熱衷于惡意侵權者起到震懾作用,其存在僥幸心理。
專利侵權賠償金額偏低,讓權利人在維權時損失了大量的時間成本,經(jīng)濟成本,無形中助長了侵權者的囂張氣焰,這是多年來我國專利保護效果始終差強人意的癥結所在。
要有效震懾專利侵權違法行為,就必須通過懲罰性賠償來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倒逼那些基于“收益大于賠償”的侵權者,面對得不償失的侵權代價感到不劃算,同時也有助于破解權利人維權時所面臨的成本高之困境,從而激發(fā)權利人主動維權的積極性。
專利侵權違法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也是國際慣例。國外發(fā)達國家在這方面的做法,對專利領域的惡意侵權行為處以嚴厲的懲罰性賠償。新修訂的專利法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是遏制專利惡意侵權的需要。
建立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切中了專利保護的痛點,倒逼侵權者主動打消侵權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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