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專利侵權等同原則的特征判定要點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4-06 14:33:40

判定要點
1、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被訴侵權行為發生時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
2、被控侵權產品上面使用的某結構與涉案專利產品的結構、用途、功能實質相同,且為被控侵權產品的主要部分時,可認定該被控侵權產品構成侵權。
案情簡介
上訴人許昌瑞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以下簡稱瑞示公司)與被上訴人清華大學、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審原告,以下簡稱威視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2007年12月28日威視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授予名稱為“一種雙視角掃描裝置的臂架結構”的發明專利權,2011年12月28日獲得授權,本案中其主張專利保護范圍的為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2、4、5、6、7、8。后威視公司出具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證明,許可清華大學在研究、商業開發中使用包括涉案專利在內的多項專利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及技術秘密。
2016年11月,清華大學、威視公司發現瑞示公司在進行集裝箱車輛檢查設備的生產制造等行為,認為該產品涉嫌使用清華大學、威視公司的相關專利技術,隨后展開調查。
清華大學、威視公司訴請判令瑞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落入其發明專利保護范圍的“雙視角掃描裝置臂架結構”;立即停止許諾銷售、銷售包含落入其發明專利保護范圍的“一種雙視角掃描裝置臂架結構”的集裝箱/車輛檢測系統;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1100000元。
清華大學與威視公司主張:
1、被控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保護范圍,二者僅存在三個區別點,且該區別點與涉案專利相應的技術特征構成相同或等同。
2、瑞示公司未經許可,實施了許諾銷售的專利侵權行為,包括以涉案侵權產品參與海關招投標項目;與其母公司上海瑞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實施了許諾銷售行為,侵權產品的型號以及機器上載有其母公司上海瑞示公司的商標,共同實施商業廣告宣傳、展覽展出等許諾銷售行為。
3、涉案專利技術先進,是威視公司核心專利之一,專利產品在國內外有極高的市場占有率,有極高的商業價值,不能以原材料的價值評定其專利價值。
由此請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具有如下法律意義:
1、被控侵權產品上面使用的臂架結構與涉案專利產品的結構、用途、功能實質相同,且為被控侵權產品的主要部分。瑞示公司所稱不構成侵權以及臂架結構屬于檢測系統的零部件,臂架結構的侵權不能認定檢測系統侵權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1)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被訴侵權行為發生時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
(2)被控侵權產品的射線探測器的安裝機理與涉案專利相同,安裝方式與涉案專利技術特征相同。被控侵權產品的射線探測器的安裝機理也是為了能全部接收X射線射到的兩個成一定角度射線面區域內的所有射線,射線探測器的安裝位置并非隨意排列,是經計算依據不同角度而合理確定的,能夠實現不漏射線的技術效果。
(3)二者均能通過調整橫探測臂來對射線探測器進行整體調整,技術特征相同。被控侵權產品橫探測臂可以通過在兩個交叉的狹長安裝槽內的位置變動來實現橫探測臂的位置調整,進而對多個射線探測器進行整體調整,以保證射線探測器探測面正對X射線使探測到的X射線信號最強。
2、在案證據表明,瑞示公司為生產被控侵權產品進行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其行為屬于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行為,制造了至少一套CBS62-405集裝箱/車輛檢測系統產品,該CBS62-405產品完全落入了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瑞示公司。另鑒于其為上海瑞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瑞示公司所展示產品的型號及相關功能介紹、技術指標等內容與瑞示公司所制造的涉案被控侵權產品相一致,在瑞示公司未提供顯示上海瑞示公司存在其他生產所展示產品能力或場地證據的情形下,可認定瑞示公司存在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
關鍵詞: 專利侵權 專利代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