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規定》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5:58:0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解讀 ,《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介紹。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解讀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
為指導行動有序開展,確保行動有效落地,切實發揮好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作用,現對有關要點作出解讀。
一、出臺背景 國家知識產權局立足本職,發揮專業優勢,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為抓手,助力貧困地區決戰決勝脫貧攻堅。
一方面,加強專項政策指導。
制定出臺《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實施方案》,圍繞服務區域特色經濟發展,從助力精準扶貧、健全工作體系、加強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點任務。
并就助力精準扶貧工作明確部署加強業務指導宣講、發展產業長效扶貧、開展電商品牌推介、推廣扶貧經驗模式等一系列專項工作。
另一方面,強化項目引領帶動。
先后在17個中西部省份的43個國家貧困縣組織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加強重點指導和資金支持,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大力發展特色產業。
工作開展以來,各地高度重視,積極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實施各類項目,加大資金資源投入,積極探索地理標志扶貧富農經驗,有力推動地方特色經濟發展,助力貧困地區打贏脫貧攻堅戰。
今年1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要求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舉全全社會之力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為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按照2022年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和局組重點工作安排,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在深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的基礎上,在更大范圍、更高水平接續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確保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重要意義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決策部署,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的有力舉措。
一是有助于促進農業高質高效,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增加地理標志優質產品有效供給,積極發展特色產業,發揮好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引領作用,滿足多元需求,推動消費升級,促進農產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躍升,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
二是有助于促進鄉村宜居宜業,充分激發鄉村發展活力。
用好地理標志蘊含的深厚歷史人文底蘊,推動特色產業發展與生態旅游建設、歷史文化傳承等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農業產業供給、生態屏障、文化傳承等功能,不斷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全面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
三是有助于促進農民富裕富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以地理標志為紐帶建立更加穩定的利益聯結,凝聚特定區域各方力量促進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品牌化發展,吸納更多農村人口就業,促進農村產業興旺,持續增強脫貧地區造血功能,長久實現農民富裕富足。
三、有關考慮 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在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基礎上的發展和延伸,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更高水平謀劃。
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出臺于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工作主題聚焦于助力精準扶貧。
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是落實中央、關于持續鞏固脫貧成效,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在工作主題上實現了從助力精準扶貧到推進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和與時俱進。
二是更深層次推進。
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是機構改革后對全國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作的首次安排部署,工作內容上主要側重于打基礎、建體系、促融合、開新局,更好地釋放改革紅利。
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全國地理標志工作體系已初步建立,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各項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針對更深層次問題,強調提質量、樹品牌、強產業、促能力,側重于在原有工作基礎上的發展提升,各項措施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更全領域開展。
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全面落實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工作內容上不再限于運用促進工作,而是涵蓋地理標志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領域。
四是更大范圍實施。
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實施兩年來,國家局共組織實施了21個項目,累計直接投入引導資金逾1000萬元,覆蓋17個中西部省份的43個國家貧困縣,涉及桑植蜂蜜、大同黃花等32件地理標志。
為落實中央關于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的決策部署,在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工作中,將充分調動發揮地方積極性,鼓勵各地根據工作基礎和實際需求實施重點項目,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國家局將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批重點優勢項目加強指導聯系,助力鄉村振興全面推進。
四、行動內容 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主要內容,包括提質強基、品牌建設、產業強鏈、能力提升等四大行動共計13項任務。
一是提質強基行動。
主要包括,在政策導向方面,加強地理標志規劃政策引領,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地理標志相關產業和區域發展規劃,圍繞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宣傳推廣等出臺專項扶持政策措施。
優化政策導向,推動從注重申請注冊到注重運用保護,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
在基礎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地理標志基層工作體系,加強地理標志基層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重點完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與地理標志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間的協調聯動機制。
在市場機制方面,持續鞏固強化地理標志產業化利益聯結機制,支持發展地理標志龍頭企業為主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研發適合地理標志產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融資模式。
二是品牌建設行動。
主要包括,在品牌培育指導方面,圍繞地理標志產業和區域建設一批商標品牌指導站,加強對市場主體商標品牌注冊、運用、管理、保護與推廣的指導和服務。
在品牌宣傳推廣方面,用好互聯網新媒體,拓展品牌營銷渠道,積極參與地理標志互認互保國際合作。
在品牌品質保障方面,加強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引領,加快推進相關地理標志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經營管理等領域標準制修訂,保障地理標志產品質量和品質。
在品牌價值經營方面,有條件的地方可圍繞服務地方產業和區域經濟建設,根據各自發展需要,探索建設地理標志產品綜合展示交易中心和地理標志品牌運營中心,加強品牌推介和經營管理,加速地理標志品牌價值提升。
同時鼓勵各地把現有地理標志運用好、經營好,集中力量、精耕細作、量身打造,形成一批有廣泛社會影響力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地理標志品牌。
三是產業強鏈行動。
主要包括,在技術引領方面,開展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專利導航,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引導涉農專利技術向縣域和鄉村轉移轉化,培育一批地理標志特色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
在綜合服務方面,充分發揮專利、地理標志、商標等獨特優勢,服務支撐產品研發、生產、包裝、銷售等各環節,促進地理標志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融合發展方面,推進“地理標志+”發展模式,促進地理標志與旅游、文創等關聯產業相融互促,與互聯網、電子商務等領域跨界融合。
在研究支撐方面,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托現有研究機構開展地理標志產業發展相關研究,積極探索延伸產業鏈條、培育產業群體、擴大產業覆蓋、增強產業韌性的有效路徑。
四是能力提升行動。
主要包括,在知識普及推廣方面,充分利用各種活動載體,宣傳地理標志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增強社會認知,提高社會意識。
在基礎服務供給方面,深入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進縣鄉、走基層、辦實事,提升地理標志公共服務能力,匯聚地理標志信息資源和優質服務資源,搭建供需對接和服務共享平臺。
在業務指導培訓方面,加強地理標志業務指導培訓,提升知識產權行政人員能力,組織專家深入基層傳授地理標志專業知識,培訓新型職業農民,提升從業人員技能。
《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介紹
近年來,隨著商標品牌戰略的深入實施及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的商標注冊申請量持續增長,連續多年位居世界首位。
然而,少數申請人的商標注冊行為明顯超出正常經營需要,不以使用為目的大量囤積商標,阻礙有正常經營需求的市場主體申請注冊商標,并將囤積的商標高價轉讓給使用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嚴重擾亂了健康的商標管理秩序和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而且還浪費了行政與司法資源。
”北京市律師協會商標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主任湯學麗表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公布的《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規制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的具體措施,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維護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
惡意注冊危害多 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商標促進市場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作用日益凸現。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背景下,中小微企業不斷涌現,市場主體對注冊商標的需求增長空前。
而隨著商標注冊程序優化、注冊周期縮短、注冊成本降低、注冊資源減少,以傍名牌為目的的商標惡意申請行為時有發生,以轉讓注冊商標牟利而非實際使用為目的的商標囤積注冊行為大量出現。
這些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和商標管理秩序,破壞了營商環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并強烈呼吁應盡快予以遏制。
“據不完全統計,涉嫌惡意注冊的案件在除駁回復審和撤銷復審案件之外的其他商標行政案件中的比例達30%以上。
”湯學麗表示,我國現階段商標惡意注冊形勢嚴峻,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同一主體囤積幾百件甚至幾千件商標的,不使用、待價而沽的,搶注者“賊喊捉賊”惡意維權的,不一而足。
搶注者通過高價轉讓商標、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要求高額賠償、使用搶注商標即搭便車等方式獲利,擾亂了商標注冊和管理秩序,給誠信經營者造成了發展障礙。
“企業的品牌建設應以誠信為基礎,以產品質量和產品特色為核心,以商標為載體來實現。
然而,當企業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時,摹仿者和搭便車者便會接踵而至,惡意注冊、攀附他人商標商譽、惡意獨占公共資源屢見不鮮。
”在十三屆全國二次會議上,全國代表、好醫生藥業集團董事長耿福能提出《關于修改完善〈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建議》,深刻分析了商標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行為的表現和危害后提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嚴重損害了商標注冊和管理部門的公信力以及行業和企業的正常發展,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對企業的品牌建設造成巨大負面影響,并對在先權利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商標是一種符號,其初始功能為表現產品或服務出處,代表著品牌的聲譽。
而隨著商標的市場使用,經營者在商標上的投資逐步增加,商標開始成為一種獨立的財產、交易對象,而且其價值會遠遠大于商品本身的價值。
”在耿福能看來,商標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搶注商標是嚴重侵吞其他企業資產的行為。
加強規制進行時 為有效規制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行為,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2022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等行為和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兩方面對商標法個別條款進行了修改,修改條款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為配合此次商標法修改,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規制惡意商標申請,維護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見稿,對商標法修改內容進行操作層面的細化。
根據修改后的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應以使用為目的,具有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實際需要,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此次修改后的商標法雖然增加了上述有關概括性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還缺乏具體依據和標準。
”湯學麗表示,征求意見稿中的有關規定充分運用現有法律制度,重申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立法宗旨,加強政策引導,有效解決現實問題,并為今后修改完善商標法奠定基礎、積累經驗。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共有17條,重申了商標法確立的誠信原則和以使用意愿為前提申請商標注冊的導向,規定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的行為類型及法律后果,明確了商標注冊部門在判斷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時的考量因素,提出了規制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的具體措施。
規制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包括市場主體的遵守、行業的自律、誠實守信意識的增強、社會的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等。
征求意見稿劃分了各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引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和使用行為的職責,提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引導申請人依法申請商標注冊、商標代理機構依法從事代理業務,規范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注冊商標的行為;商標代理行業組織應當完善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對違反行業自律規范的會員實行懲戒,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湯學麗表示,“征求意見稿還呼吁社會公眾充分利用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等制度,關注注冊商標使用意圖,強化市場主體對有實際使用需要的商品和服務申請商標注冊的良好導向,以有效規制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
《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解讀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
現對有關政策要點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把知識產權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知識產權對激勵創新、打造品牌、規范市場秩序、擴大對外開放發揮了重要作用。
商標是重要的知識產權類別,也是品牌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對品牌進行法律保護的重要載體。
加強商標品牌建設,培育一批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有市場影響力的商標品牌,才能切實提高供給質量,有效支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加快供給側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進程。
近年來,部分地方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成立了一批商標品牌指導站,取得了良好成效,積累了豐富經驗。
二、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經濟已經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市場競爭正由“數量擴張”“價格競爭”逐步轉向“質量型”“差異化”為主的商標品牌競爭,消費模式正由“產品消費”逐步轉向“商標品牌消費”。
商標品牌指導站是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重要載體,是推動企業打造知名品牌,豐富優質供給,優化產業結構,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的重要舉措。
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一是有助于引導企業提升商標品牌建設能力,提升企業品牌價值,打造國內國際知名品牌;二是有助于支撐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建設工作,推動開展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加強對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保護、運用、管理、推廣工作,切實提高供給質量,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是有助于落實好國家知識產權局“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工作部署,著力解決基層急難愁盼的問題,推動市場主體強化商標品牌建設。
三、重要作用 通過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充分發揮指導站的服務、聯絡、宣傳、輔導作用,加強商標品牌建設,提升商標品牌價值,促進企業融通發展、產業協同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是當好“服務員”,充分發揮公益窗口作用,面對面地解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商標品牌建設需求和實際難題。
二是當好“宣傳員”,充分發揮宣傳陣地作用,開展商標品牌、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政策的普及宣傳,向公眾宣傳商標品牌相關知識和理念,營造培育商標品牌的良好氛圍。
三是當好“聯絡員”,充分發揮聯絡平臺作用,匯聚和市場、線上和線下專業資源,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力量的積極性,投身商標品牌創建行動。
四是當好“輔導員”,充分發揮專業輔導功能,為市場主體提供扶持品牌培育、運用、管理、維權等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
四、主要內容 商標品牌指導站根據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面向企業、產業、基層,提供便利化、高質量的商標品牌指導和服務。
一是服務于企業,推動優化企業商標管理體系。
規范企業商標品牌管理制度,指導企業管理商標品牌,引導企業正確使用和有效保護商標品牌,提升企業運營商標品牌的能力,鼓勵外向型企業運用國際商標注冊開拓海外市場,提升品牌價值,培育知名品牌。
二是服務于產業,賦能區域品牌經濟發展。
圍繞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撐地方部門加強產業集群區域商標品牌建設工作,促進商標品牌建設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
推動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加強地理標志商標品牌培育和地理標志產品的協同保護,助力鄉村振興。
指導開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保護、運用、管理、推廣工作,加強行業自律,切實維護區域品牌形象和聲譽。
三是服務于基層,提升社會商標品牌意識。
充分利用“中國品牌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等重要活動以及各地有關商標品牌的特色活動,多途徑提升當地商標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組織開展商標品牌、知識產權、質量、標準化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宣講,提升社會公眾商標品牌意識。
有效連接線上線下專業資源,因地制宜、分級分類舉辦商標品牌專題培訓和沙龍活動,提升企業商標品牌建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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