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fā)布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案例介紹,“相宜本草”與“相依草方”商標侵權案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4-06-14 16:27:19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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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fā)布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案例介紹
據了解,四川高院共受理各類涉植物新品種案件76件,審結68件,結案率為89%。
其中,全省法院受理、審結的涉植物新品種案件均為民事案件。
在審結的68件涉植物新品種民事案件中,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等植物新品種權權屬、侵權糾紛58件,占比85.29%;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合同糾紛、植物新品種實施許可合同糾紛等合同糾紛10件,占比14.71%。
值得關注的是,盡管涉植物新品種案件的數量在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占比較小,但整體呈上升趨勢。
在審判中,四川法院發(fā)現存在保護意識有待加強、保護能力有待提升的問題,四川法院提出建議:
(一)提升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認真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種業(yè)知識產權執(zhí)法、司法、協會等相關單位要革新普法思維、創(chuàng)新普法機制,把司法案例、執(zhí)法案例、法律法規(guī)等種業(yè)知識產權實務資源轉化為普法資源,以群眾喜聞樂見、接地氣的方式開展沉浸式普法,多領域、多角度展現四川種業(yè)發(fā)展情況,進一步強化種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力度,推動依法護種、依法興種在群眾心中落地生根。
(二)提升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推行全鏈條、全流程監(jiān)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行為,提高侵權代價,降低維權成本,不斷提高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專業(yè)化水平,有效激勵原始創(chuàng)新,全面凈化種業(yè)市場。
組建種業(yè)知識產權人才庫,為省內種業(yè)市場主體在調查取證、投訴舉報、起訴應訴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幫助。
(三)提升種業(yè)知識產權保護合力。
持續(xù)加強跨部門協同,從行政執(zhí)法、司法保護、行業(yè)自律等環(huán)節(jié)構建全鏈條保護格局。
典型案例目錄 一、宜賓市農業(yè)科學院等與四川隆平高科種業(yè)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二、四川綠丹至誠種業(yè)有限公司與瀘州泰豐種業(yè)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三、樂陵希森馬鈴薯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與唐成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四、四川依頓獼猴桃種植有限責任公司與馬邊彝族自治縣石丈空獼猴桃專業(yè)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五、四川眾望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郎霖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六、四川西南科聯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雅玉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與云南恩谷種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云南鼎程種業(yè)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種合同糾紛案
“相宜本草”與“相依草方”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介紹
一方為化妝品品牌“相依草方”,另一方為護膚品品牌“相宜本草”,后者認為前者使用“相依草方”系摹仿其注冊商標樣式,而且包裝裝潢樣式與其2022年開始逐步退出市場的第六代產品包裝高度相似,雙方由此展開了一場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
近日,雙方紛爭有了新進展。
根據上海市高級法院日前公開的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上海百萱棠化妝品有限公司在其商品和包裝上使用“相依草方DependentHerb及圖”標識侵犯了上海相宜本草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對第7378930號“相宜本草INOHERB及圖”商標、第10778354號“相宜本草INOHERB”商標、第14233718號“相宜本草INOHERB及圖”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百萱棠公司在被訴侵權商品上使用與相宜本草公司第六代化妝品的裝潢近似的裝潢,構成不正當競爭。
“相宜本草”品牌創(chuàng)立于2000年,專注于本草護膚品的開發(fā)。
2009年、2012年、2014年,該公司相繼提交了3件涉案商標的注冊申請,分別于2010年、2013年、2022年被核準注冊使用在化妝品等第3類商品上。
百萱棠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8日,經營范圍包括化妝品、化工原料及產品、包裝材料、日用百貨等的銷售。
該公司于2022年、2022年相繼提交了第22704207號與第52284264號“相依草方”商標的注冊申請,分別于2022年和2022年被核準注冊使用在化妝品等第3類商品上。
2022年8月10日,相宜本草公司對百萱棠公司的第22704207號“相依草方”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認定該商標與相宜本草公司的第10778354“相宜本草 INOHERB”商標及第7378930號“相宜本草 INOHERB”商標近似,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并存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者誤認,于2022年8月9日作出對該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的裁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載明,相宜本草公司于2022年在淘寶網、拼多多等電商平臺發(fā)現有使用“相依草方”商標的化妝品銷售,不但商標樣式與其涉案商標相似,包裝裝潢樣式與其第六代化妝品也高度相似。
2022年8月,相宜本草公司通過調查取證發(fā)現,白某某經營的“東北藥妝店”淘寶店鋪有名為“相依草方植物葉子柔膚水120ml”產品在售,該產品由百萱棠公司生產。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百萱棠公司將被訴侵權標識“相依草方DependentHerb及圖”使用于其生產、銷售的商品及包裝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者誤認,侵犯了相宜本草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百萱棠公司辯稱使用的是其享有權利的注冊商標,但其實際使用的被訴侵權標識與其兩件“相依草方”商標均存在明顯差異,其 件商標還被宣告無效,其被訴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同時,百萱棠公司使用的裝潢與相宜本草公司第六代化妝品的裝潢整體視覺效果較為相似,考慮到相宜本草公司商品裝潢的顯著性較強、知名度較高的事實,以及普通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時可能施加的一般注意力,二者整體視覺效果的相似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被訴侵權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認為與相宜本草公司存在特定聯系,百萱棠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淘寶商家在商品標題中使用小米注冊商標侵權案介紹
2022年3月,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發(fā)現,在淘寶首頁搜索關鍵詞“小米移動電源”,網頁卻出現了另一公司的銷售產品,同時該公司在多個商品標題中使用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小米公司認為該公司的行為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于是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深圳市智卉淘貿易有限公司)在“寶貝標題”中使用小米公司注冊商標及相關標識的行為,未侵犯小米公司的商標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智卉淘公司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刪除其淘寶平臺上的商品銷售鏈接。
這是一起新形態(tài)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案。
該案主審法官梁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淘寶“寶貝標題”以及賣家購買直通車中包含他人商標的現象似乎是普遍現象,但一直未有權利人提出異議,此前這種現象是否合理,尚未有定論。
據了解,此前,小米公司就上述淘寶“寶貝標題”的知識產權涉嫌侵權問題陸續(xù)在南京、深圳等地向多個淘寶商家提起了訴訟。
小米公司訴稱,智卉淘公司在淘寶網絡商城上開設廣州智淘數碼專營店,面向全國范圍長時間、大規(guī)模銷售侵犯小米公司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該公司銷售的“20000M便攜超薄充電寶蘋果自帶線小米毫安通用80000迷你移動電源”產品在其宣傳的產品名稱中標有“小米”文字,且其自身的品牌也未進行標注,其行為侵犯了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小米公司認為,智卉淘公司作為銷售企業(yè),明知小米公司的商標在市場上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擁有良好的商標聲譽,智卉淘公司未經小米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小米公司己經取得知名度的商品的商標,仍然大量銷售侵犯小米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從而使自己獲得更多的市場交易機會和不當利益,既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合法利益,又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構成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
據此,小米公司將其訴至南沙自貿區(qū)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智卉淘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小米”和“MI”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刪除相關侵權產品的銷售鏈接,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40萬元。
關于智卉淘公司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小米公司并未提供受到損失的充分證據,且智卉淘公司在涉案商品標題中使用“MIUI”的行為只是起到對部分商品引流的作用。
法院考慮到智卉淘公司的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性質、范圍、后果、電商行業(yè)的實際經營方式等因素,綜合確定智卉淘公司應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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