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介紹,知識產權領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7:05:0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介紹,知識產權領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紹。
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介紹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向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報了一批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
截至3月17日上午,此次通報的非正常專利申請60%已由申請人主動撤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事業不斷發展壯大,成為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但與此同時,部分申請人無視高質量發展要求,提交了一批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
此類非正常專利申請嚴重違背專利制度初衷,如進入審查程序,不僅會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也會造成知識產權領域“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效應,嚴重挫傷公眾創新熱情,損害我國知識產權聲譽,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為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修改《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并以局第75號令形式發布,增加行為認定,加大處理力度。
其中92%的申請被主動撤回,7%的申請被視為撤回或駁回,其余1%經申請人陳述意見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可后,正處于審查程序。
國家知識產權局繼續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排查工作。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規范專利申請行為,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推動我國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國家知識產權局于1月27日向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合開展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專項整治,明確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針對該類申請行為應采取的措施。
根據《通知》,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月底向各地通報了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情況。
相關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陸續主動撤回,初步實現了預期成效。
據悉,為確保排查結果公正可信,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立專門工作組,明確排查標準,通過計算機輔助篩查和人工核查相結合的手段,全面排查,仔細甄別,審慎決定,多個相關部門共同把關篩選后,提出有關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的通報意見,通過工作渠道下達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始終將規范專利申請行為作為重點工作加以部署和推進。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名譽院長陶鑫良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此舉將推動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實現專利法鼓勵真實創新活動的立法宗旨,全面提高專利質量,為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奠定基礎。
北京市專利代理師協會秘書長高永懿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為專利申請“正本清源”,從源頭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這對于真正創新的企業、真正能夠為企業創新服務的代理機構都是一大利好。
3月11日,在充分征求意見、認真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又發布了《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細化了對各類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界定,明確了對該類申請的審查和集中批量處理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救濟途徑。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繼續做好后續工作,多措并舉、協同發力,加大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打擊力度。
對于此次及后續通報未及時主動撤回的專利申請,將依據《辦法》以相關方式進一步要求其停止有關行為,并在指定期限內主動撤回相關專利申請。
申請人對于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初步認定不服的,可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并提交充分證明材料,經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匯總后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經申請人陳述意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仍然認為屬于本《辦法》所稱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可以依法駁回相關專利申請,或者不予批準相關法律手續辦理請求。
申請人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決定不服的,可依據《辦法》尋求相關法律救濟。
知識產權領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紹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通知》。
《通知》已印發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在更高層面、更大力度上推動形成多部門有機協同、與地方有效聯動的工作格局,推進凝聚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合力。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公眾需求,實施精準改革,以促進高質量發展為目的,以提高公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為重點,從持續壓縮專利審查、商標注冊周期,切實提高專利、商標申請質量,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以及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等六方面,提出16條具體舉措。
《通知》要求進一步壓縮整體注冊授權周期。
一般情形商標注冊周期由8個月壓縮至7個月;全年完成發明專利審查結案135萬件,發明專利審查周期由20個月壓縮至18.5個月,其中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縮至13.8個月,力爭提前一年完成部署的審查周期壓縮目標。
同步壓縮其他業務審查周期,年底將商標轉讓審查、異議審查、駁回復審、無效宣告平均審查審理周期分別壓縮至1.5個月、12個月、5.5個月、9個月,電子申請的商標變更、續展審查周期再壓縮五分之一。
優化專利授權公告和公報出版流程,專利授權公告平均周期壓縮至3周左右。
《通知》要求調整資助和獎勵政策。
提出各地區、各部門清理完善各項涉及專利的獎勵政策和資格資質評定政策,不得直接將專利申請、授權數量作為享受獎勵或資格資質評定政策的主要條件。
全面取消各地對商標、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和獎勵,推動知識產權工作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著力營造潛心研究氛圍,促進多出基礎性、原創性成果。
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3件。
加強商標、專利審查監管,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和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對重大不良影響的商標注冊申請依法不予受理或快速駁回,對非正常專利申請實行批量審查。
《通知》還規定了提升信息化水平,簡化業務辦理環節,健全多樣化審查模式,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工作指導力度,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大對違法違規代理行為的打擊力度,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開放發展;充分挖掘知識產權信息價值,提升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能力,落實專利開放許可制度等舉措。
青海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介紹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有關負責人一行赴青海省開展了調研。
其間,分別與青海省、市(州)、縣三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及企業、科研院所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進行了座談,深入海北州、海晏縣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調研,并現場指導了2022年中國(青海)國際藏毯展覽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在與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西寧市、海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座談會上,青海省知識產權局局長段靖平就青海省近年來知識產權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部署的知識產權保護行動和其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部署的知識產權“鐵拳”行動等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匯報。
與會的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西寧市和海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就機構改革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現狀和知識產權保護隊伍建設等內容進行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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