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指南》的通知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辦法》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5:55:3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指南》的通知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辦法》講解。
《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指南》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專利申請預審請求程序,明確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接受、審查以及加快審查資格核查等環節的相關要求及標準,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要求,制定了《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指南》,現予以發布。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辦法》講解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商標注冊檔案管理,根據《檔案法》《商標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標注冊檔案,是指在商標注冊申請、異議、撤銷、復審、無效等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監督和指導商標注冊檔案工作,接受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對商標注冊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商標注冊檔案的立檔、歸檔和管理工作由商標局具體承辦。
第四條 商標注冊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維護商標注冊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條 商標注冊文件材料歸檔范圍主要包括:
(一)商標注冊申請及后續業務類; (二)商標異議業務類; (三)商標撤銷業務類; (四)商標復審業務類; (五)商標無效業務類; (六)其他類。
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材料、補發商標注冊證材料、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材料等可不歸檔。
第六條 對屬于歸檔范圍的商標注冊文件材料,商標業務經辦部門在案件審結后應當按照歸檔要求及時整理并歸檔。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審查歸檔質量。
對符合歸檔要求的,履行交接手續;對不符合歸檔要求的,退回業務經辦部門重新整理。
歸檔的商標注冊文件材料一般應當為原件,確實無法獲得原件的,可以是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件,但是應當注明原因。
商標業務經辦部門應當保證商標注冊檔案的系統性、完整性、準確性。
第七條 商標電子注冊文件歸檔工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電子文件管理標準執行。
商標電子注冊文件應當采用適合長期保存的文件存儲格式與元數據一并歸檔并建立持久有效的關聯。
第八條 商標注冊檔案的管理以卷為保管單位,根據商標業務類型以申請號或者注冊號等分別立卷保管。
商標注冊檔案的建立按照分類、組卷、排列、編號、裝訂、編目等順序進行,做到分類清楚、排列有序、目錄準確、裝訂整齊。
第九條 商標注冊檔案庫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具備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防塵、防光、防磁、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氣體等保管條件,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十條 商標注冊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種,具體按照本辦法附件《商標注冊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注冊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
對保管期限為永久的商標注冊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
第十一條 商標電子注冊檔案可以采用在線或者離線方式保存,并定期備份。
在線存儲應當使用檔案專用存儲服務器,離線存儲應當確保載體的耐久性。
商標電子注冊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通過數據備份、異地容災等手段保證數據安全。
第十二條 商標局對保管期限屆滿的商標注冊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鑒定并形成鑒定報告,對仍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根據實際延長保管期限繼續保存;對不再具有保存價值、確定銷毀的檔案,應當清點核對并編制檔案銷毀清冊,經報國家知識產權局分管商標工作的領導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銷毀,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第十三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內容外,任何人可以依照相關規定查閱、復制商標注冊檔案。
第十四條 開展商標注冊檔案的整理、數字化服務以及保管等外包工作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內容的商標注冊檔案的保管、利用,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辦法(試行)》講解
第一條 為了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落實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依法快速審查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商標注冊申請,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商標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標注冊申請,可以請求快速審查:
(一)涉及國家或省級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賽事、重大展會等名稱,且商標保護具有緊迫性的; (二)在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特別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特別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期間,與應對該突發公共事件直接相關的; (三)為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實施確有必要的; (四)其他對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
第三條 請求快速審查的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全體申請人同意; (二)采用電子申請方式; (三)所申請注冊的商標僅由文字構成; (四)非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申請; (五)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與第二條所列情形密切相關,且為《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列出的標準名稱; (六)未提出優先權請求。
第四條 請求快速審查商標注冊的申請,應當以紙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請求書;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第五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快速審查請求后,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準予快速審查并依法作出審查決定。
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不予快速審查,按照法律規定的一般程序審查。
第六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準予快速審查的,應當自同意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
第七條 在快速審查過程中,發現商標注冊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快速審查程序,按法律規定的一般程序審查:
(一)商標注冊申請依法應進行補正、說明或者修正,以及進行同日申請審查程序的; (二)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快速審查請求后,又提出暫緩審查請求的; (三)存在其他無法予以快速審查情形的。
第八條 快速審查的商標注冊申請在依法作出審查決定后,依照法律有關規定,相關主體可以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注冊申請提出異議,對駁回或部分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提出駁回復審。
第九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應當嚴格依法履職、秉公用權,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確保快速審查工作在監督下規范透明運行。
第十條 易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快速處置辦法另行規定。
更多關于 《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請求指南》的通知 ,《商標注冊檔案管理辦法》講解 的資訊,可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