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國際國內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講解,對著作權法審議的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6:59:0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統籌國際國內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講解,對著作權法審議的講解。
統籌國際國內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講解
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依法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知識產權立法,科學制定和完善涉及知識產權效力、取得、范圍、使用、轉讓、維持、實施、侵權救濟等的全鏈條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大力培育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業,完善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咨詢、信息檢索、成果孵化、價值評估、收購托管、質押融資、金融保險、交易流轉以及知識產權證券化等法律服務制度,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讓與傳播。
二是嚴格知識產權執法,提高知識產權司法公信力,通過實施有效迅速、規范透明、公平公正的民事、行政、刑事和邊境全鏈條知識產權執法程序,構建包括司法審判、仲裁與調解、行政執法和監督在內的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機制,有效遏制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三是打造知識產權普法信息化平臺,增強全民保護知識產權法治觀念,營造知識產權法治文化環境。
加強知識產權涉外法治體系建設。
一是構建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著重完善對外貿易和投資領域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二是加快中國知識產權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建設,健全現行法律域外適用的標準和程序。
三是加強對國內知識產權立法草案的審核,做好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銜接,樹立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負責任大國形象。
四是強化知識產權涉外法律服務,提高我國企業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
對著作權法審議的講解
在保護知識產權的三個法律中,我國已先后制定了商標法和專利法。
著作權涉及的社會關系較之商標、專利要更為廣泛。
著作權保護不僅涉及文學、藝術、科學、教育領域,還涉及通訊和工業部門;不僅涉及作者個人,還涉及單位、集體和廣大公眾的利益,著作權法既是國內法,又有涉外關系問題;因此,制定著作權法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工作。
在著作權法的起草過程中,社會各方面的人士對這部法律的內容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要求與意見,在某些問題上,爭論還相當激烈。
現在的這個草案,起草工作歷時數年,三次在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是在總結我國保護作者權益的各種法規、政策和習慣做法的基礎上,參照國際慣例,借鑒外國經驗,并根據我國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發展狀況制定的。
著作權是依法自動產生的民事權利。
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什么作品不享有著作權,不僅會引起知識性的誤解和法理邏輯方面的爭論,還會造成其他不良后果。
主要理由:一是不同的法律調整不同的社會關系,禁止傳播內容有問題的作品,應由新聞出版法和有關管理規章規定,而不由著作權法規定。
二是著作權是一種含有人身因素的民事權利。
這種權利的行使必然受到其他法律與客觀條件的限制。
不必擔心不規定某些作品“不享有著作權”就會造成輿論失控。
三是如果作這種規定,被保密法、檔案法等規定禁止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就不能享有著作權保護了,其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可以聽任他人侵犯。
四是規定某些作品“不享有著作權”,有可能被解釋為這些作品可以隨意抄襲、復制與傳播,而不必經過任何人的許可,這樣反而有可能助長這些作品的傳播。
五是幾乎世界上所有國家的著作權法都規定,著作權的享有不以作品內容為條件,而以創作事實為依據。
在著作權法中作這種規定,不僅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而且可能產生“剝奪公民民事權利”的不良政治影響。
權衡利弊,我們認為這一條不寫為好。
如果一定要本法與有關法律有一個照應,改成“著作權的行使不得違反憲法、法律和法規,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更多關于 統籌國際國內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講解,對著作權法審議的講解 的資訊,可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如何申請專利 ?


